在这出“无间道”大戏中,“内奸”、“线人”、神秘人、双面“间谍”等各种角色一应俱全。盗窃者安插“内奸”窃取秘密、破坏生产。警方为侦查此案,苦心经营一年多,历经千辛万苦。在远赴异乡取证时,办案民警更是因为“线人”反水而被殴致伤,面临生命危险……
神秘电话
2000年开始,浙江省鑫富药业投入几千万元巨资、耗时两年成功研发“生物法”生产维生素B5,并成功申报国家专利。由此,鑫富公司的维生素B5的年产量从2002年的1000吨猛增到了5000吨,成为全球最大的生产商,并掌握了维生素B5的全球定价权。
2007年年初,鑫富药业发现,山东新发药业的维生素B5年产量从200吨迅速增加到2000吨,并以低于鑫富药业25%的价格抢占市场。这让鑫富药业寝食难安。“低价竞争将严重影响我国维生素B5产业的全球优势地位,该领域将时刻面临全球重新洗牌。”鑫富药业董事长过鑫富说。
就在鑫富药业一筹莫展的时候,2006年7月17日,一个神秘电话打进了副总经理的办公室:“山东有一家厂子在偷你们的技术,我可以向你们提供情况,但必须奖励我6万元,事先打入我指定的账号。”
“当时我们预感,这不应该是子虚乌有的。于是就在其指定的账户存入了5000元。”鑫富药业总经理林关羽说。
几天后,鑫富药业果然收到了神秘人寄来的快件,里面是维生素B5的部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神秘人的材料印证了鑫富药业的预感:公司的核心技术恐怕已经外流。于是他们果断地向当地警方报了案,但警方也无法确定神秘人物到底是谁。
几天后,神秘人又来电索要“举报奖励”,还透露说偷技术的不止一个人,他们把从鑫富药业偷来的图纸、工艺流程、生产记录单都卖给了山东新发药业。神秘人还透露,自己也参与了此事,因山东人没有如数兑现承诺,所以才举报此事的。
于是鑫富药业又往神秘人的账户打了5000元。
就在神秘人在自动柜员机取钱的时候,警方锁定了此人的影像。通过辨认,确定神秘人就是2003年从鑫富药业辞职的员工陈雷。
于是警方对陈雷实施了秘密监控。同时外围调查也取得了较大进展,鑫富药业的“内奸”名单被基本圈定,新发药业方面实施盗窃的人员名单也基本出笼。
此时,新发药业盗窃技术后,到底有没有投入实际生产,成了侦破此案的关键。
双面“间谍”
2007年3月的一天,鑫富药业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新发药业保安部经理的人的电话。此人名叫姜红海,他说可以提供情报,但需要高额报酬。
根据外围调查,此人正是新发药业来临安实施盗窃的主要成员之一。为了能有效掌控姜红海,2007年3月26日,警方以盗窃商业秘密为由正式立案调查此案,同时为姜红海办理了投案自首的书面材料,并作了相关笔录。
姜红海透露,新发药业主要从鑫富药业窃取了三方面的技术:生产操作规程、一批非标准设备的设计图纸和活性酶样本。
他交代的部分案情以及鑫富药业的‘内奸’名单与警方掌握的情况大致吻合。同时姜红海表示,他愿意充当“线人”,与临安警方“里应外合”去新发药业取证。
2007年9月18日,临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胡鸣飞和办案民警金义平远赴山东异地取证。“我们到山东省东营市与姜红海碰面后,发现他神色有些可疑,取证积极性也不高,还提出了其他一些过分的要求,我们预感情况不妙。”金义平说,“9月21日晚,眼看取证无果,我们准备第二天返回临安。然而就在当晚,一伙身份不明的人,挟持了我们,还打伤了胡鸣飞。直到次日凌晨,我们才在地东营警方的帮助下脱离这伙人的控制,返回临安。”
此后,姜红海再也没有出现。
就在民警被打之后,鑫富药业这边也相继发生了一系列不正常的情况:首先是一批产品被检测发现有杂质。紧接着,鑫富药业的锅炉也出了问题,不得不停工检修。
“当时我们就觉得事出蹊跷:全封闭的生产线,怎么会有杂质进去?天天在运转的锅炉怎么就说停就停了呢?预感到可能存在人为破坏,就把这个情况向警方作了汇报。”鑫富药业总经理林关羽说。
“内奸”被抓
民警被打,鑫富药业又接连出现生产问题,如果再不收网,不但延误战机,而且还将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于是临安警方旋即刑拘了鑫富药业5名涉嫌“内奸”。
据这些人交代,两年间,新发药业董事长李新发、副总经理张开国和保安部经理姜红海多次前往临安,通过某宾馆老板娘结识了鑫富药业的员工谢柏龙,随后又通过谢柏龙结识了其余4名员工。此后,李新发指使这5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盗取鑫富药业的生产操作规程和一些非标准化设备的设计图纸,然后根据技术资料的价值支付费用。
警方查明,李新发仅仅支付了10万元,就从鑫富药业的生产调度员马吉锋手中得到了整套“喷雾干燥反应器”的设计图纸,而鑫富药业为此投入的科研经费达1600万元。就这样,李新发前后只花了26万元,轻松地获得了鑫富药业几乎所有核心技术。
有了核心技术,李新发又通过姜红海指使马吉锋偷出生物酶样本,用保温杯装好由姜红海直接送到上海某大学的研究所,直接进行培育……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这5人又透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鑫富药业发生的两起“事故”也均由李新发指使。2007年6月,李新发收买了鑫富药业水解车间的工人往反应器里倒硫酸亚铁,并唆使成品车间的一名员工将垃圾装进成品箱。随后,李新发又收买锅炉工,要求其设法破坏锅炉,逼迫鑫富药业停产,报酬是停工一次支付2000元。
至此,李新发等人涉嫌盗窃商业秘密案的相关证据链已经形成。2007年10月24日,临安警方对李新发、张开国和姜红海实施了网上追捕。12月10日,姜红海在江苏落网。
姜红海的落网使得两位民警在东营市遭挟持殴打的谜底也被揭开。原来,姜红海表面上答应充当临安警方的“线人”,实际上他是受李新发的指使前往临安刺探情况。在整个过程中,他把与临安警方的所有接触都进行了录音,回到山东后他马上就把这些录音全部交给了李新发,并和李新发一同策划了这起打人挟持事件。
目前,鑫富药业有10名“内奸”因染指此案相继被逮捕和刑事拘留。临安警方正全力追捕李新发和张开国。这出发生在我国维生素B5生产领域的“无间道”大戏,或许只有等到此二人归案后,才会真正落下帷幕。
稍后的一年里鑫富药业投入大量资金在全公司生产设备车间及仓库办公楼所有的出入口对于鑫富药业所有领地进行了大型的防盗监控安装工程这一工程耗资巨大而过鑫富董事说:
要是早在工厂里做全天候实时监控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亡羊补牢希望为时未晚!!!
本刊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在埋头搞自主创新的同时,不仅要看好自家的门,更要管好自家的人。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